2009年9月27日 星期日

作文

  無論在學校,還是在辦公室,我們都會無時無刻地寫作,內容包羅萬有,而且體裁及格式亦多不勝數,例如議論文、說明文、通告及書信等。但是,我則認為「作文」並不是在日常生活中必須的。

  首先,作文字數繁多,無論是短文還是長文,字數總會規定在二百字至八百字不等,令我們在短時間中不能寫好,而且作文講求風格、格式及作者對每個字眼和詞語的認識,並力求簡明扼要及有充足的申述。我相信要完完全全達到以上的要求,不是不可能,而是非常困難吧!而且,既要力求簡明扼要,但又要有充的申述,這不是自相矛盾嗎?再者,大部分的作文題目範圍都很闊,每次總令人難以明白題目的真正要求,亦正因如此,有很多人作文卷的分數都很低。

  此外,有些人很喜歡在文章上「針鋒相對」,他們會以文章為工具,藉此諷刺和攻擊別人,以得到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感到的「喜悅」。但我則認為,他們真是非常「好」,能夠無中生有,便可引起社會的共鳴,這很像班中某一名男同學,經常形容自己很帥,所以亦引起了同學的「良好」回響了。

  總括而言,我認為作文很容易變成冗長,而且字數繁多,難以於短時間寫好。我想在這裏補充,以上只是我的個人意見,若此文章有任何不好的地方,請多多包涵!

3 則留言:

  1. No.3段要是能夠舉一些這些人的例子就更好了。比如魯迅,他棄醫從文,以筆代戈,拯救中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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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的看法與作者不同,作者認為有些人很喜歡在文章上「針鋒相對」,藉此諷刺和攻擊別人。我認為作者較針對論說文的部分,
    其實像抒情文或借事抒情等種類,筆者會抒發對某人或某事物的情感,是筆者內心的感受,與論說文的差別很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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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第二段中所謂"作文"是何所指?指考試中的命題作文?但細看又不盡然。概括地說,好的文章可以內容取勝,亦可以文辭取勝,兩者兼之則更佳。如何創作,當視作者功力。但以命題作文論之,則題目既有一定規限,考生寫時當有所本,不能說"難以明白題目的真正要求"而給自己藉口。限時內寫不出,又或寫出來不切題,此實乃考生能力未逮,尚需勤加鍛煉。至於"簡明扼要"及"充足申述"似有矛盾處,但仔細思量,實無矛盾。前者可以指文章論點,亦可以指文句;後者則指內容鋪陳上。如此理解,則知二者實無矛盾,只是你想偏了一點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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